“()斤缺()”的成语「短斤缺两」
成语“短斤缺两”的词条资料
成语读音:duǎn jīn quē liǎng成语简拼:DJQL
成语注音:ㄉㄨㄢˇ ㄐ一ㄣ ㄑㄩㄝ ㄌ一ㄤˇ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贬义成语
成语结构:联合式成语
成语年代:当代成语
近义词:缺斤短两、短斤少两
反义词:童叟无欺
成语解释:做买卖时货物短缺分量
成语用法:短斤缺两作谓语、宾语、定语;指分量不足。
成语造句:短斤缺两的现象十分普遍,我们得来一次大检查
英文翻译:give short weight
其他翻译:<德>nicht das volle Gewicht abwiegen
成语“短斤缺两”的扩展资料
1. 合伙开牛肉火锅店,其中一个股东勾结牛肉供货商,在店里电子秤上做手脚短斤缺两,这种行为构成犯罪吗?你好,很高兴能回答这个问题,正如你所说的,合伙开牛肉火锅店,其中一个股东沟截留,由供货商在店里电子秤了做手脚,切筋断了,这种行为是构成犯罪嘛。个人觉得如果是根据我的看法和观点来说的话呢,那么我的觉得就是如果真的如你所说的话呢,你的股东有一个在电子厂做手脚,称精确了。个人觉得这应该不是。希望可以帮助到你,谢谢了。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2.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质劣价高、短斤缺两,侵害的是消费者的什么权利?
经营者侵害了消费者知情和公平交易的利。
1、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利。
2、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利。
拓展资料:
2014年3月15日,由全国人大修订的新《消费者益保护法》(简称“新消法”)正式实施。《消费者益保护法》分总则、消费者的利、经营者的义务、国家对消费者合法益的保护、消费者组织、争议的解决、法律责任。
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利。
消费者有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利。
消费者有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益保护法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3. 缺斤短两的处罚依据是什么
按照我国《侵害消费者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应予以行政处罚。
《侵害消费者益行为处罚办法》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3月15日起施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0号)同时废止。
《侵害消费者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二)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三)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四)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五)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用;
(六)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七)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八)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九)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故意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十)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4. 缺斤短两的反义词
【成语】: 缺斤短两【拼音】: quē jīn ǎn liǎng【解释】: 做买卖时货物短缺分量。【举例造句】: 做买卖要诚实,不能缺斤短两。【近义词】: 短斤缺两、缺斤少两【反义词】: 童叟无欺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5. 食品短斤少两归哪个部门管
工商部门
《食品分类和经营者信用分级监管实施意见》:
“高风险食品采取重点监控!”据市工商局消保处介绍,新意见对流通领域食品的保存期、添加剂使用等情况划分为3级风险管理。
一级高风险食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糕点、散装白酒、水发制品、婴幼儿食品、辣椒面等8类食品。对于这类高风险食品,工商执法部门除了项整治,还每月定期巡查1次。
二级风险食品:粮食及制品、饮料、禽蛋及制品、辣椒制品、干杂制品、果冻、酱腌菜、豆制品、食用盐、酱油、醋、冷冻食品、保健品等13类食品,半年不得少于4次巡查。
三级风险食品:蔬菜、水果、干果、方便食品、罐头食品、薯类食品、巧克力及巧克力制品、糖、咖啡、茶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12类食品,全年不得少于4次巡查。
信用分级 商家信用绿蓝黄黑牌来区分
“商家缺斤少两或卖过期食品,发现一次将给予蓝牌警告!”成都根据信用等级,把企业分A 、B 、C 、D 四个信用级别进行监管。
A 级:一年内无任何违法记录的企业,定为A 级守信经营者,发绿牌。
B 级:一年内有1次处罚记录的,则降级为B 级,挂蓝牌警示。
C 级:如果有两次处罚记录则列为C 级失信经营者,亮黄牌。
D 级:短斤少两达3次,列为黑牌企业,直接依法查处取缔。
“黑心店”成都暂不挂牌示众
近来,三亚工商部门对水果摊贩实施“黑牌”警示,只要缺秤1斤以上就要在摊点前挂上“黑心店”牌,整改结束才“摘牌”。成都市是否对一些黑心店铺挂牌明示呢?就此,成都市工商局消保处人士称,“目前我们没有限来这样做”,监管企业只能依法,成都不会采取这样的方式来示众黑心店铺。然而,对于这些商家的信用分级,市民在工商企业信用网站可自行查阅。 记者石莉芳
相关链接 三亚给宰客水果商挂黑心店牌
今年4月27日,外地游客在三亚第一农贸市场23号水果摊经营业主吴某的摊位购买水果,25斤山竹实重17斤,35斤芒果实重26斤。4月28日,吴某向外地游客销售35斤芒果实重只有30.6斤。因其明目张胆宰客,经工商部门核实,4月30日,23号水果摊就成为了三亚第一块“黑心店”牌的摊位。这一悬挂“黑心牌”的做法引发了全国热议。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6. 缺斤短两 近义词
【近义词】: 短斤缺两、缺斤少两【成语】: 缺斤短两【拼音】: quē jīn ǎn liǎng【解释】: 做买卖时货物短缺分量。【出处】:【举例造句】: 做买卖要诚实,不能缺斤短两。【拼音代码】: qjdl【近义词】: 短斤缺两、缺斤少两【反义词】: 童叟无欺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7. 广州市工商局说菜市场买菜发现短斤缺两是计量问题,得找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的说法合理合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同时,第三十一条规定: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决定。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行政处罚,也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决定。所以,工商局的说法不对。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8. 短斤少两 斤的意思
斤和两在这里是代表分量的意思,其实这是一种喻说,短斤少两是要连起来用的,单个的斤是重量单位,没什么特殊的,但是用在物事上,比如斤斤计较的斤,是说小小的事情也能做出大文章,非要计较一下。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9. 如果发现短斤缺两,我该怎么投诉
如果买东西的时候出现缺斤少两,直接投诉到工商局,在生活中遇到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我的建议是,最好是和对方沟通来解决问题。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10. 不要让自己的客气短斤缺两什么意思
是不是你发的消息太那个客气了点啊,,如果是你太客气了,应该就是默许了吧,唉,现在很多人都喜欢玩文字游戏,搞得你是丈二的和尚,摸不清头脑.我觉得,要吗是她发错了,要吗就是她默认了,你再自己理清一些头绪吧。 希望对你有些许帮助!!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11. 缺斤短两的意思是什么?
缺斤短两的意思是不够数量的意思。比方说买一斤东西,只有八两的重量。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12. 短斤缺两什么意思
ǎn jīn quē liǎng成语释义 做买卖时货物短缺分量感情色彩 贬义成语结构 联合式成语成语用法 作谓语、宾语、定语;指分量不足产生年代 当代成语近义词 缺斤短两,短斤少两;反义词 童叟无欺成语例句短斤缺两的现象十分普遍,我们得来一次大检查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13. 买的东西短斤少两,按国家法律怎么赔偿
买的东西短斤少两,应当依法补足、赔偿损失;存在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参照《浙江省贸易结算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商品销售者销售商品,发生商品量不足的,应当依法补足、赔偿损失;商品生产者或其他供货者责任的,商品销售者有向生产者或其他供货者追偿。
扩展资料
参照《浙江省贸易结算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缺尺少秤,损害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益;
(二)使用无计量检定合格印、证的计量器具;
(三)使用未经检定、经检定不合格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
(四)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
(五)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以及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明令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
(六)伪造、涂改、盗用或破坏强制检定印、证。
参照《浙江省贸易结算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在贸易结算中,因计量准确性发生争议的,用户、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可以向技术监督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诉或者向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当事人均不得改变有争议计量器具和商品量的原始状态。
参照《浙江省贸易结算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或者弄虚作假、缺尺少秤,给国家或用户、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除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外,可并处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文化市场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益保护法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浙江省贸易结算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14. 缺斤短两 数额巨大 是什么罪
于交易欺诈,朝重里讲于诈骗....这么点,估计还是于交易欺诈,跟工商局汇报就可以了,何苦那么狠..个人意见,仅供参考..公益成语网:gyjsl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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