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字的成语「贪污受贿」
成语“贪污受贿”的词条资料
成语繁体:貪汙受賄成语读音:tān wū shòu huì
成语简拼:TWSH
成语注音:ㄊㄢ ㄨ ㄕㄡˋ ㄏㄨㄟˋ
常用程度:常用成语
成语字数:四字成语
感情色彩:贬义成语
成语结构:联合式成语
成语年代:当代成语
成语出处:邓小平《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盗窃国家财产,贪污受贿,这是现钱买卖,清清楚楚,不容易搞错。”摘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成语解释:利用职权非法取得钱财
成语用法:贪污受贿作谓语、宾语、定语;用于官场等。
英文翻译:corruption and accept (or take) bribes
其他翻译:<法>corruption
成语“贪污受贿”的扩展资料
1. 在民企工作的高层贪污受贿会被判刑吗?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此外,根据本条第2款的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所以,民企中没有贪污罪的说法,如果是民企中侵占单位的钱财,可以定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0条),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此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法律规定了数额在10万以上的视为“数额巨大”,所以在10万内的是“数额较大”,可能判五年以下或拘役。摘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2. 汪昌跃贪污受贿多少钱
怀疑有人贪污,可以向当地纪委或检察院举报。只要不是诬告,没有证据也可以举报。贪污是违法犯罪行为,只要证据确凿,一定会受到惩罚。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摘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3. 贪污受贿犯罪怎么判刑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与贪污同罪,五千以上就构成犯罪。法律规定:《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摘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4. 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
主体不完全相同,贪污包括受国有公司等委托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行为手段不同,受贿除了索贿之外,一般需要为别人谋利益。对象不同,受贿的财物没有统一的性质,但贪污的对象多为国有财产,少数情况也可能是非国有的,但一定是单位的。摘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5. 贪污受贿
1、贪污罪是身份犯,即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但是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教唆、帮助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的,应当以贪污罪的共犯论处。犯贪污罪官员的妻子如果教唆、帮助贪污的,应当构成贪污罪,作为从犯,比照主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1)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2、与贪污罪一样,受贿罪也是身份犯。但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国家工作人员的家庭成员、如果伙同参与受贿的,以受贿罪的共犯论处。家庭成员参与受贿主要表现为:与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商议收受贿赂,积极出谋划策;传递信息,勾通关系并收受财物;帮助国家工作人员向行贿人索取贿赂;诱导、劝说、催促甚至威逼国家工作人员索取财物,致使国家工作人员产生了受贿犯罪的故意,并实施了受贿行为,等等。家庭成员代请托人向国家工作人员转达请托事项,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收受了请托人的财物,仍按照家庭成员的要求利用职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应认定为受贿罪,家庭成员以受贿罪共犯论处。如果家庭成员没有以上行为,只是明知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贿赂而与其共享的,于知情不举,不构成受贿罪的共犯。
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参照贪污罪的数额和情节,索贿的从重处罚。
3、如果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或者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构成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或者关系密切的人受贿罪。也就是说一旦官员的妻子实施了上述行为,那么就单独构成犯罪。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具体对贪污罪、受贿罪判处多少年,应当看贪污、受贿的数额、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悔罪表现如何、是否有自首和立功等情节等等,进而综合考虑的。摘自公益成语:gyjsl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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